摘要

原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单向任务,易导致重实体、轻程序,忽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诉讼参与人人权的保护,容易引起国际社会误解。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设立"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和"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双重任务,有利于促进刑事司法公正和实现刑罚特殊预防的目的,增强社会保障观念,从而达至刑事诉讼程序和刑罚减少与控制犯罪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