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哈尔滨某气化厂的实例研究,采用数学模型,考虑气化废水的水质、常规工艺对污染物的去除情况以及突发事件状况下废水的排放等因素,重点研究了挥发酚污染物进入地表水环境可能引起的健康风险.研究结果表明:挥发酚在该纳污水体中的质量浓度所引起的非致癌健康风险为1.67×10-7/a~9.12×10-7/a,该风险值小于非致癌性污染物的可接受水平,但是,在污水处理系统事故排放状态下,纳污水体挥发酚所造成的健康风险是污水系统正常工况下的5.3倍多.事故状态下的健康风险值为可接受水平的88.3%~91.2%,已经接近可接受水平的限值,事故性排放增加了环境健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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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 哈尔滨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