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休谟《人性论》强调“广泛的同情”并承认“有限的慷慨”,且在论及欲求与倾向这类内在动机力量时总是锚定对象事态而非主体行动,这导致仁爱等情感在形成动机并真正激励行动时的无效或无力。为了解决这一动机困境,值得同时关注可行的内外出路。内部出路可在休谟的情感论和道德学中识别出基于人性内在倾向和表现为自我认可的历时性同情的道德动机机制。外部方案的两种可取思路分别着眼于行动主体和行动结果:对行动主体的关注可在儒家扩充恻隐之心以成仁爱之人的路径中找到动机的稳定人性基础,从而确保对他人处境自然而然的休谟式共鸣同情,能够同时导向付诸行动的能力和意愿;对行动结果的关注则可在当代有效利他主义增进世间福祉的承诺与实践中发现直接对应于广泛同情的广泛善行,从而克服休谟式美德只因“行动和性格的倾向”即不计实效地受到嘉勉的旁观者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