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干旱管理属于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责,实现对干旱灾害的高效管理,首先需要提高政府及所属相关部门、机构的整体管理效能。强调整体效能是因为实施科学的干旱管理需要各级政府及众多的政府部门和机构的协同,因此清晰的职责和有效的协调机制是十分重要的。提高政府干旱管理的整体效能,需要更合理的机构组织设置,需要更具体、更明确的责任确定和问责制度,需要更严格、周密的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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