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公司制改革后新的公司治理模式,要建立集团公司管控的新模式,充分履行铁路局集团公司的出资人作用,通过健全董事及监事派出机制,强化集团公司对出资企业的管理,提升出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和水平,最终实现集团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分析铁路局集团公司派出董事及监事现状,以问题为导向,借鉴部分国有企业成熟的管理经验,对完善铁路局集团公司董事监事派出机制提出了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