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30年代,广州地区的戏院、茶楼、民间乐社作为粤剧、粤曲、粤乐的主要传播媒介之一,共同见证了广东三大音乐品类的高峰发展。本文从20世纪30年代的广东文化环境,粤剧、粤曲、粤乐的起源与发展,戏院经营、茶楼经营、民间乐社的组建,戏院与粤剧,茶楼与粤曲,民间乐社与粤乐,粤剧、粤曲、粤乐在当代传播的思考等七个方面,阐述了在20世纪30年代粤剧、粤曲、粤乐形成第一个高峰的发展过程中,表演空间这一特殊传播媒介对于三者发展所产生的积极意义,并由此引发了关于推动地方传统音乐文化在当代发展的讨论:在提升艺术品类自身价值的同时,应增强表演团体的团内整合和团际联动效应,并延续表演空间的文化价值,强化其传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