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鄂政办发[2020] 3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6月11日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 42号)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应对疫情对商贸流通行业的不利影响,推动商业消费提质扩容,制定如下措施。一、降本减负纾困(牵头单位: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