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应对突如其来的疫情,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2020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号),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同时延长已发布的疫情期间支持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费政策的时间至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