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府发〔2022〕1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