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所有权民法保护的思想经历了特殊保护论、平等保护论和否定论这三种观点。分析这些思想的方法论,都有意无意地将私人所有权作为所有权的唯一类型;而所有权不仅包括私人所有权,也应当包括公共所有权。公共所有权具有不同于私人所有权的表现形式,国家所有权属于公共所有权的一种,因而其民法保护应当建构有别于私人所有权的思想和制度体系。国家所有权民法保护的核心是实现国家所有权的物权化,应当协调好其与公法保护的关系,具体方法包括按民事权利模式来设计国家所有权的行使,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侵权行为追究民事赔偿责任以及按国有财产的功能规定不同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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