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革命根据地走来的人民司法是中国司法模式的突出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本质的属性。践履群众路线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构成人民司法的重要内容。法治的人民性尽管一度被符号化、政治化,但回顾历史的真实,不应该忽视法治人民性体察民众公正期待的面相,也不应抹杀人民司法追求"实质正义"的努力。当下,仍需要研究具有人民性法治的积极价值,革命根据地时期以司法为民、司法便民为代表的革命法治传统,在客观反思与批判的基础上,值得珍视与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