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诉讼法学领域研究认罪认罚从宽的主要范式之一是运用刑事诉讼模式对其进行静态对照,鉴于我国所处的独特的社会主义法系背景,刑事诉讼制度处于自上而下的不断改革中,应当运用动态视角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以观测分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没有遵循自然主义进路,可以从制度线、适用线以及比较线角度分析该制度的法律变革主义特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生成与实施具有改革性、规划性和效率性,改革红利是通过指令性、管理性、层压性的治理实现的。认罪认罚从宽疾速推进过程中难免产生一些阵痛,需要尽可能减少过度激进以及擅断造成的法解释力匮乏和制度矛盾,及时查漏补缺,不断健全完善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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