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债权文书因具有便捷性等特性,越来越成为债权人实现权利的重要选择。司法实践中,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具有总数较少和占比较低、涉案标的额较大和以金融借款纠纷为主、执行效率不高和执行效果欠佳等特性。这主要是由于衔接制度不清造成强制执行权作用消减和公证制度缺失造成的强制执行权运行不畅造成的。为此,有必要从确保效率背景下的公正保障和规范要求下的权责合理分担角度出发,实现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制度的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