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从现象学音乐美学的学术立场出发,对"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这一基本美学问题进行必要的分析和探究。通过对茵加尔顿发表于1933年的论著《音乐作品及其同一性》的仔细研读,指出音乐作品的存在不仅仅是"绝对化"、"简单化"的"纯意向性"维度,进而对音乐作品的"纯意向性"存在进行必要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