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查是侦查工作的基础,要求勘办人员一切从犯罪现场出发,最后回到现场。为了更好地解决现场勘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公安部决定于2014年正式提出"一长四必"现场勘查新机制,即在"一长"总负责的前提下,现场勘查工作必须达到"必勘、必录、必采、必比"的要求,转变侦查人员的思维理念,规范现场取证程序,全面提高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