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生态环境管控分区与差别化准入研析

作者:李倩; 汪自书*; 刘毅; 李王锋; 曾思育; 向伟玲; 许开鹏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 2019, 41(01): 28-33.
DOI:10.14068/j.ceia.2019.01.007

摘要

京津冀地区是国家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和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的战略指向区,也是全国重要的人居安全功能保障区和生态修复环境改善示范区,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任务艰巨。生态环境综合分区在系统评估区域生态环境禀赋和承载状况的基础上,实现区域分区差异化环境管理,是推动区域国土空间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以京津冀地区为例,在综合承载力评估的基础上,从生态保护空间、环境控制分区和人居安全管控分区三个维度,通过综合叠图和空间分析等手段,划定了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综合管控分区,包括52个一级分区和443个二级分区,并提出了不同分区的差异化环境准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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