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设计形态,即设计作品外在呈现的“形”与“象”,是创作主体通过创造性的实践活动,依据实际需求并结合自身思想、情感、理念等内在积淀所创作的物品。虽然设计作品依托于一定的物质媒介,且必须通过物质媒介才能展现出来,但是意象才是构筑起设计形态的内在缘由,是“创作主体的主观情意和客观物像这两个基本要素的融合统一”[1]。同时,设计形态的形成也是创作主体和接受主体的思维意识相互作用的结果,不仅体现了设计作品作为物质性存在的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