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重复起诉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但理论化和系统性的提炼不足。2015年《民诉解释》首次设立了我国的禁止重复起诉规则,但由于法条的规定较为粗疏,不同法官对其在理解和适用上容易出现混乱,不利于司法实践的统一,故如何正确识别重复起诉行为成为我们思考的重点。本文以该条规定为视角,主要介绍与重复诉讼相关理论和247条规定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外国关于重复诉讼识别的规定以期来完善我国关于重复诉讼相关理论的构建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