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湖)长制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也是新时期国家水治理体系的机制创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通过采取高位推动、制度配套、管理创新等方式,有效推进了河(湖)长制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实践中依然存在治理能力不足、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滞后、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形势严峻、信息化监管能力不足及群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本文对黔南州河(湖)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在此基础上,提出强化责任落实、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提升信息化监管和加大宣传引导等对策建议,尽快补齐河(湖)长制工作短板,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