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职法律专业传统的教学模式存在影响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难以培养学生实务操作技能、使学生难以适应就业需要等缺陷,为达到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对接的高职教育工作要求,应该对高职法律课堂教学进行改革。论文从重构《民法》课程内容、优化教学过程、以“四融合”为指导全面育人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以期更好地实现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对接。

  • 单位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