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审,批准南通大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36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有效期五年。特此公告。附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试验范围(详见农业农村部公报网络版,www.mo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