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研究精神分裂症急性发作期非自愿入院的相关问题。方法 42例自愿入院的精神分裂症急性发作期患者作为观察组,选取同期非自愿入院的精神分裂症急性发作期患者35例作为对照组,对比两组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SI)评分、P分、G分、阳性症状以及阴性症状量表(PANSS)总分以及攻击性(体力攻击、自身攻击、财产攻击)。结果观察组患者的SI评分、P分、G分、PANSS总分以及攻击性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精神分裂症急性发作期非自愿入院患者具有严重的不配合心理,需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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