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A股上市重污染企业2012—2017年的面板数据为样本,采用固定效应分析法,实证分析重污染企业财务绩效、环境绩效与社会责任之间的相关关系。结果显示,重污染企业当期与前期环境绩效对当期财务绩效都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前期与当期社会责任在同期环境绩效对当期财务绩效的积极影响中均起到部分中介作用。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一是重污染企,应该重视环境保护,自觉进行环境绩效管理,通过积极投入环境绩效,改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并且主动进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向利益相关者及时传递信息,进而提高财务绩效;二是对政府而言,应加强对重污染企业的监管,惩罚损害环境的行为,对环境绩效好的企业给予优惠,进而从根源上减少重污染企业在环境方面的消极行为;三是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还不健全,政府也需要健全社会责任的披露制度,提高企业履行并披露社会责任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