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信息与传播技术的日新月异以及数字平台的市场化,大数据对社会生活带来的影响亦日益增大,算法、平台权力与垄断结构对保护不断增值的个人信息造成了极大的冲击,数据治理和信息传播规制成为许多国家消解相关风险的紧迫要求。欧盟旨在保护个人数据权利与促进内部市场发展的法律文件的出台与实施,在确认人格权与财产权的双轨机制、确立以人格权保护为前提严格限制自动化决策的算法使用、强化平台治理与维护数据主权等方面,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有益经验。在传播学视域中,就日常新闻实践的博弈悖论而言,个人信息保护与平台权力制约既需要法理原则的保证,也离不开职业伦理道德向善共识的引导。
-
单位中国传媒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