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环境治理领域针对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所创设的新制度,由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授权的机关依法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其中一个案件领域,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机关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的案件领域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适用领域上有共同之处。文章认为,完善两项制度的衔接机制,可以实现行政权与司法权良性互动,合力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