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建立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2018年以来,云南省自上而下、稳步推进报告工作,截至2020年,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均建立了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实现全覆盖。2021年,云南省财政厅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实现全口径报告。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印发的《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