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历经孕育萌芽、试点先行、正式确立和深入推行四个阶段,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体系。其立法具有以下特点:顶层设计、多类结合、部委协同,确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原则,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兼具实体法与程序法性质。该制度经过三十年实践,已获得良好社会效果,但仍存在以下不足:尚未完全与国际立法接轨,借鉴他国立法经验不够,我国立法自身存在缺陷。推进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科学立法,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开阔国际视野,经受实践检验,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 单位
    山西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