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梳理会计对称原则和公共信息会计的关系,本文发现会计对称原则与公共信息会计不仅在目标、技术背景、范围等方面存在高度一致性,而且会计对称原则是公共信息会计关键环节实现的必要条件。这一观点的首次提出,不但加强了两者之间的关联度,还提高了各自的可操作性。在此基础上文章设计出两者同步实现的四阶段路径:企业、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的静态对称、企业之间的动态对称、企业、非盈利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动态对称、构建统一会计信息平台,以期为公共信息会计的早日实现提供实现路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