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行政违法的检察监督源于检察机关对警察行政权管控上的功能优势。当前公安机关行政违法的检察监督存在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监督边界不清晰、监督手段有效性不足和监督线索来源匮乏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地方自主探索层级低、缺乏法律明确授权导致监督领域过窄及未厘清检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之间的关系。可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增强力量建设;对核心领域进行全方位的检察监督;组合运用多种检察监督手段;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渠道等措施解决上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