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设区的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地方立法权的赋予激发了地方立法积极性。同时,也面临地方立法人才的匮乏的问题。法学教育应当适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和教育教学方式,对接人才市场的需求。地方立法人才的培养走学院制还是合作制?法学课堂教学如何探索恰当有效的方式去快速培养地方立法机关所需要的人才,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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