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调度资料和平台数据,对湖南村级集体经济组织2021年经营性收入水平及典型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结果表明,与2020年相比,2021年全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增长明显,但占村级收入的比例仍然偏低;薄弱村数占比下降极显著,主要得益于村级集体经济“消薄”行动成效明显,但富裕村数占比仍然不高,明星村更少;经营性收入区域发展依然很不平衡,3类(富裕、一般、薄弱)市州、县市区村平经营性收入差异均极显著。此外,个别县市区上报数据年度间异常问题及平台数据可能存在的错录、重录问题值得重视。各明星村主要形成了物业、产业、服务、旅游4类经营性收入典型模式。因此,针对存在问题,借鉴典型模式,提出了把好数据审核关,规范村级收入核算,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将增加经营性收入作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首要任务、编制实施省市县集体经济发展5年行动规划,选准产业、创新机制,“做强富裕村、壮大一般村、提升薄弱村”等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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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 湖南省农业经济和农业区划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