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期商品房烂尾致使买受人强制停贷引发普遍关注。商品房预售制度设计较为片面,缺乏对弱势方利益的衡平考量,加之“有形之手”监管不力,商品房预售中买受人的权利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为修补制度失衡,司法实践可适用公平原则与情事变更以妥当保护买受人利益。强制停贷买受人救济路径之选择,因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继续存续而异,未解除合同适用情事变更;解除合同则适用公平原则,共担风险,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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