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就业形态,是一种以数字技术为支撑的“新技术—经济范式”下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全新模式,与传统的灵活型、自雇型非标准就业方式有所不同。本文基于中国官方统计数据、互联网平台数据和社会调查数据,对中国新就业形态的规模进行测算,并以网约车行业为例分析新冠疫情对新就业形态的影响。研究表明,2020年,中国新就业形态就业规模约为5463~6433万人,在总就业中的占比达到7%~8%;疫情期间,西北、东北、西南等经济欠发达省份新就业形态规模呈显著增长趋势,新就业形态对缓解年轻人就业压力发挥出积极作用。统计部门应当将新就业形态的社会调查纳入官方统计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的新就业形态开展长期跟踪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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