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体外诊断(IVD)医用设备的电气安全标准GB 4793.1-2007中提出对涉及到使用激光源的时候应当满足GB7247.1-2012《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的要求。尽管这类设备的激光源一般是在设备内部且不对外发射,但如不注意激光,对操作/维护人员的危害又是极大的。故正确的激光分类可对操作/维护人员起到警示等作用,减少因人员疏忽带来的危害。文章主要对体外诊断(IVD)设备中激光源在GB 7247.1-2012中分类过程进行梳理,以更好地快速进行分类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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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