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施县域突破战略的形势下,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关键节点上,建立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机制,是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效果最好的督政行为,是在奠定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教育发展进行高位统筹的良好契机。应科学设计自查的评价项目与标准,突出导向作用;整合教育督导方式,提升评价质量与效果;加强过程管理,规范各级政府教育行为;合理运用评估结果 ,发挥教育督导对各地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