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是专利链接制度的天然衍生品,协议本身内含创新价值与竞争价值,对其适用反垄断审查规则集中体现了专利法与反垄断法的竞合关系。从对反垄断审查规则的比较考察看,美国分别尝试了本身违法规则、专利范围测试规则、快速审查规则和合理规则;欧盟尝试了类型化规制,根据不同类型的专利和解协议适用不同的审查标准。欲实现我国反向支付协议的法律规制,首先要着手于“因”,健全专利链接制度,包括完善专利登记规定和共同专利挑战规定;其次诉诸于“策”,建立类型化的快速审查规则,形成结构严谨、内容充实的事件树分析框架;最后统一于“责”,通过赋予检察机关和相关社会组织公益诉权,来更好地维护药品市场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