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分析研究,笔者认为已知的七支舞阳骨笛,其所能奏出的音列全为包含不同音数的自然音阶。自然倍音列对于早期人类的乐律思维具有重要的影响,人类早期的音阶必然是在倍音列的感知和制约下建立起来的自然音阶;而且,迄今为止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当时已有“正声”音阶和清商音阶的存在。因此,无论用何种理由以“正声”和清商音阶去套析骨笛吹奏的音列,那都是一种难以确立的错误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