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柯的《疯癫与文明》,疯癫是并非仅仅是生理性的,而是社会性历史性,它本质上是人对主体性的争夺。文章以福柯的《疯癫与文明》为理论基础,结合变态精神学的相关医学定义概念,探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长篇小说《别名格蕾丝》中的杀人犯格蕾丝疯癫的表现形式,他人对其疯癫症状的界定,她的疯癫的归因,得出结论:疯癫,是主流群体对边缘群体的一种规训和惩戒;但同时可能是边缘人群为了获得个体主体性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