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要在为患者减负同时,兼顾企业合理利润。对节约的医保费用按规定给予医疗机构节余留用奖励,努力使这项改革实现患者、药企和医疗机构都受益。国家药品集采愈加频繁,第三批刚刚落幕,仅仅一个月后,第四批接踵而至。日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的公告,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正式启动。在经历了"地板价""灵魂砍价"后,药企的利益被重新关注:减少企业数量、大品规注射剂入围……国家层面的药品集采常态化机制正在逐渐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