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政办发[2018]9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自治区粮食局《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2018年9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2018年度自治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自治区粮食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关于认真开展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发改粮食[2018]114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