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动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迫切要求农业经营主体协同发展。近年来,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总数突破600万家,产业覆盖农林牧渔各行业,业务涵盖产前产中产后各领域,并且自发探索了多种协同发展方式,在组织、服务和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组织特性和制度安排看,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具有不同的功能优势,家庭农场优势在生产,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优势在服务,农业企业优势在加工销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势在居间协调。在推进主体协同发展时,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要做到定位准确、功能互补、产权清晰、利益共享,形成合力,整体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针对农业经营主体协同意识不足、协同基础不牢、协同能力不强等问题,建议进一步促进主体充分发展、协同发展,加强政策支持和调查研究,进行一体管理、一体部署、一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