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实践中监管场所发生被监管人死亡事件后,死者亲属闹访的现象较为突出。从诉讼法和司法鉴定的角度来看,暴露出的核心问题是调查程序本身存在缺陷,公信力不足致使死因鉴定不能令人信服。目前,我国死因鉴定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包括监管场所违背回避原则、死亡原因界限不清、检察监督介入较晚、案件情况公开不足等。参考域外死因裁判陪审团制度,结合《关于监管场所被监管人死亡检察程序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和若干现行检察制度,我国监管场所被监管人死亡事件的监督路径可以从检察机关独立调查、引入人民监督员实行外部监督、开展检察听证等方面加以完善。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