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桂政办发[2018]8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8月10日广西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18]20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区仿制药研发,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