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实践中,法官的"和稀泥"思维方式似"血管瘤"阻塞着案件的公正审判,严重损害法制的尊严和权威。为了了解法官"和稀泥式"判决的思维过程,以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作为切入点,在法官判决思维的逻辑三段论中,从思维的各个环节检视法官存在"和稀泥"的类型,并将其进行归类和总结,寻找法官作出"和稀泥式"判决的原因。将检视的"和稀泥"类型归类于民事裁判过程的四个阶段,分别对应逻辑三段论的大、小前提和结论,并以该四个阶段为视角,相对应的建立"和稀泥"思维规制路径,为法官摒弃法律思维的"和稀泥"成分提供可借鉴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