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务会计移植到我国后,有关法务会计的概念、本质、功能的理论研究争议一直不断。借鉴国内外的相关学者的基本理论,立足我国法务会计的实际情况,法务会计是法学与会计学的交叉边缘学科与服务活动,属于会计学的范畴,但不同于司法会计。法务会计应该突破在财务会计舞弊欺诈的预防与调查、经济诉讼支持、经济损失的计量、专家证人等传统功能,不断运用于腐败治理、民生幸福等方面,进一步实现法务会计的本土化、职业化之路,推动应用型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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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黑龙江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