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领导立法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集中的表现,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最重要的内容。立法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框架,党领导立法因此是党领导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立法也需要党的领导。在实践中,现代国家的立法需要政党影响,政党影响立法并不是政党制度带来的不可避免的弊端,而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在理论上,政党制度是与现代民主政治相伴产生的,政党影响立法可以和人民主权原则相适应,可以推动实现人民主权原则。领导立法是影响立法的一种方式,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相统一,党领导立法能更好地推动实现人民主权原则,不存在正当性争议。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加强党对立法的领导,党领导立法要处理好党的领导与人大主导的关系;要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要不断提高党领导立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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