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程某、杨某在禁渔期内屡次在禁渔区内使用电鱼这种禁用的方式捕捞水产品,不久前,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拘役6个月,并没收二人驾驶的两艘渔船。据了解,被告人程某、杨某系夫妻关系,二人购置木船、发电机及改装电网等设备,在未获得渔业捕捞许可的情况下,从2016年7月开始在江门市蓬江区潮连街道办事处潮连商会码头附近的西江水域禁渔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珠江禁渔期,西江水域属于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