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活事务成为乡村振兴阶段的治理内容,既源于村庄从生产本位转向生活本位,又源于国家试图将生活事务纳入治理议程。生活治理需立足生活事务属性,推动政社治理机制的适应性调整和协同。当前生活治理的问题是,通过固定程式治理村庄生活,将人心治理转换为单向的服务满意,不仅带来识别失真和治理失准,而且带来村民价值认知反噬。生活治理的关键是,尊重生活事务的整体性,立足生活事务的复杂性,创新治理机制,实现“行政的归行政、自治的归自治”,协调制度嵌入、自治主体与村民参与关系。当农村构建起主辅协同的平衡型治理机制,就能重建乡村生活秩序,实现群众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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