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消费性基因检测的兴起催生了大量的个人基因信息处理活动,检测机构成为特殊的大数据公司。基因信息是一种高度敏感的个人信息,基因检测的商业化给个人基因信息的法律保护带来严峻挑战。消费性基因检测中的个人信息处理质量堪忧,检测报告的科学性和有用性不足,对此应通过完善基因信息处理的相关科学标准来解决。由于基因信息固有的极强的身份识别能力,匿名化作为基因信息处理合法基础的正当性存疑,应适度提高基因信息匿名化的认定标准,并对检测公司等信息处理者课以动态风险评估义务。针对消费者基因信息处理中的同意作用虚化问题,应实行严格的单独同意,不能将同意条款简单混杂在隐私政策或服务协议中。检测公司不能仅仅告知消费者可能与第三方共享基因信息,而应当向消费者如实告知可能通过与第三方共享基因信息而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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