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小保:我公司因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资不抵债,公司领导层经研究决定提前解散,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决定与所有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可有些劳动者提出异议,认为只有当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终止法人资格时,才能与他们正式终止劳动合同。请问:公司决定提前解散,应该如何确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节点呢?

  • 单位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